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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钢结构构件材料代用要求在制作中,如需进行材料代用,应按以下原则进行:1)代用的材料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;2)因材料代用引起的连接尺寸和施工图变动,应请设计予以文修改;3)材料代用需经设计单位确认并签证轻钢结构构件轻巧细长,要求制作所采用的设备,工艺条件具有相应的保证。轻钢结构构件的验收标准可按《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件》JG144-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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